关于中秋节放假时间及相关要求的通知

发布院部:党政办公室、发展规划处发布时间:08.09.05

各系部、各部门:
中秋节即将到来,为认真做好节假日期间各项工作,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9月12日—14日放假,共3天。其中,9月13日(星期六)为公休日,9月14日(农历八月十五,中秋节)为法定节假日,9月14日(星期日)公休日调至9月12日(星期五)。
9月15日(星期一),全校正常上班(学生停课),各系各部门按学校协调会布置认真做好新生接待工作。
二、具体要求
1.放假前,各系部、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,特别注意防盗、防火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,并对教职工和全体学生进行一次安全和法制宣传教育,增强安全、守法意识。
2.各系部、各部门负责人在假期中应保持通讯畅通,同一单位的负责人不能同时离开镇江。各系部、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开镇江,必须提前向校办报告并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才能离开。
3.各系部、各有关部门要关心节日期间留校学生的思想情况,妥善安排好他们的生活,确保安全文明过好节日;并根据工作需要,做好新生接待的各项准备工作。
4.办公室、学工处、保卫处、丹阳校区综合办、后勤服务总公司、各系部等单位要排定值班表,纸质值班表加盖公章后于9月11日上午下班前交校长办公室杨孝春同志(同时通过办公系统发送电子稿)。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,认真履行值班职责,遇到紧急、重要情况,要立即向校级值班报告(值班电话:88962533)并妥善处置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校长办公室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〇〇八年九月五日